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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五章 咋说的好好的就拐到犯罪上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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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里,辛主任坐着,脸色很不好看。 之前就知道,这样子提起公益诉讼肯定是会被手机厂商不满的,但却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大的反应,只能说明,这个所谓的预装软件不卸载的情况,里面的水太深了。 只要能赚足够多的钱,他们会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! “辛主任,您看,我们现在怎么办,撤诉吗?”旁边的小刘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。 对于一个刚刚工作没多久的年轻人来说,现在的事情真的是太魔幻了。 明明国家有相关规定,明明从民法典中也能找到对于个人选择权的支撑,但是,人家企业就是不管这些,就是想让你撤诉。 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,我们的企业是不能倒的,如果这些企业倒下了,那谁来发展我们的智能手机技术。 自己把自己的手机企业给搞垮了,到时候被人家外面的手机给全面占据市场,那后果谁来承担! 人家不在网上和你打嘴炮,方大状是个辩论的能手,甚至可以说是辩论的高手,但是,一切都得建立在人家愿意坐下来和你辩论的情况下。 当别人不愿意和你辩论,或者直接掀桌子的时候,那就算再能说也没用,拳头打在嘴巴上是会让人闭嘴的。 当然,方大状是不怕这些的,他从以前就知道,搞辩论,得同时练搏击。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,他一个人能打还是没有太大的用处。 事实上,这种类似的论调在以前就有过不少,你不让企业赚钱,企业发展不下去,那我们国家经济就没办法发展。 行外人可能不知道,但是系统学过法律的法学生肯定比较清楚我们劳动法的实际情况。 劳动法这个东西,就我们经常说的,什么N+1赔偿,什么没有劳动合同双倍之类的规定,相对应的法叫什么,叫劳动合同法! 其本身调整的就是一整个劳动合同关系。 那么鲜有人知,我们最早的一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,那情况可是让很多没经历过事情的年轻人目瞪口呆的。 那就是,很多的企业主,经济学家等等好多人,都认为,这个劳动合同法,它是一个“恶法”。 是不是觉得匪夷所思呢,是不是觉得这怎么可能呢? 但这就是现实,第一部劳动合同法是07年年底由全国高官会审议通过,08年元旦开始实施,当时很多经济学家都站出来直接炮轰! 这部法律提高企业的用人成本,表面上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,但实际上让很多资本家减少了再投资扩张的意愿,变相地减少了就业的岗位,其实是双输。 甚至有经济学家大老说,这法律的出台让我们国家损失了几十万亿,让很多工厂跑去了国外,以及什么把经济搞坏了咋办咋办…… 这里就先不说其他的了,当初方大状还是个年轻人,当时好一顿辩论。 因为对方所持的观点是,任何人都可以私底下交易,白纸黑字地签署合约。 方大状认为这简直可笑,因为这样做有些人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违反合约,到时候怎么办,都去起诉吗? 事实证明,就算是有了劳动合同法,很多用人单位都是肆无忌惮违反的,更不用说每个人都按照每个人的情况签合约,那到时候就连个标准都没了。 还有最低工资,同样被炮轰…… 辛主任现在真的不好做,你稍微不留神,搞坏经济的大帽子就给你扣上去了。 “撤诉肯定是不能撤诉的,如果现在撤诉,那我们汉东省消保委必然是会被舆论吞没。”辛主任犹豫了一下道。 没办法,之前消保委说话很大声,我们是基于法律规定来较这个真的,引来了大家的普遍支持,因为真的对这个情况神烦。 它确实不是说危害什么,就是让人反感,随随便便的弹窗,随随便便的下载,让人心里不舒服。 已经引起了舆论重视的情况下,要是撤诉了,那估摸着消保委以后就没办法讲话了。 “继续起诉吧,随便他们怎么说,我还不信了,这是工信部的规定,他们有本事在这规定草拟的时候去和工信部说啊!” 辛主任愤愤不平地说道。 工信部可是这些行业的亲爹,这相应的法规是你们亲爹自己弄的,然后呢,定的时候你们屁都不敢放一个,不敢和你们亲爹大声讲话,现在反过来怼我们,就知道挑软柿子捏是吧! 不过你就算再怎么给压力,还能把我开了是咋的。 这思路一打开,好像也就那样,舆论可都是支持我的! 很快,康总便收到了相关的消息,他很是诧异,这现在怎么感觉好多人都越来越“硬”了。 确实是这样,以前呢大家都是得过且过,就算是遇到什么问题了也自认倒霉。 有脾气爆的会来跟你闹,那闹了就解决。 防止失联,请记住本站备用域名: 可现在,好像大家都把法律挂在了嘴上,公司的员工动不动就说劳动法,买了手机的用户在售后的时候动不动就说民法典。 这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啊! 尽管这沟通都好像很隐秘,但这个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。 很快,在有心人的透露之下,很多人都知道了,原来对方在网上辩论不过后就去给消保委施压,要求对方撤诉了。 这让网上的吃瓜群众更加的激动! 好家伙,我直接好家伙! 原本还以为现在的公司最起码都是遵纪守法的,这么一看,人家根本不在意啊。 为什么阿毅的视频总能引起大家的关注,很简单啊,他的每一次较真视频中都会给你把相关的法条掰开揉碎,然后再和事件匹配起来。 这就是最经典的以桉释法形式,让你一眼就能看到,哦法律规定是这样的,然后他们那样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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