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七章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算计这么深的男人!(求月票)
“现代社会了,还威胁起诉,还这么私下要钱,开玩笑呢,他当法律是什么,他当法院是他家啊!” “而且不得不说,你那位观众做的也很好,滴水不漏啊,发现外卖没了,然后又点了一份同样外卖的操作,真的是不错,有我的风范,哈哈!” 电话那头的方大状说的那叫一个口沫横飞,激动万分,周毅都习惯了。 每次方大状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很激动。 这让周毅觉得自己差的有点远,因为他在之前还叭叭给人上课呢。 结果这件事里愣是没看出来对方居然会是敲诈勒索,当然是不是犯罪,这一点方大状那里也无法完全确定。 因为一般来说,我们判断一个行为,一个事件是否犯罪,都会按照其构成要件来区别。 但是刑法中有时候单纯依照构成要件不太好区分罪与非罪,那么这时候就要用到最高法的各种司法解释。 方大状还在不停地说,大概这是律师的天性? 反正就是特别能说,从一件事,可以直接引申出无数的法律来,就在电话里开启了一次普法。 每次面对这样的情况,周毅都会有一种想法,如果,如果他周毅把这录音发出去卖钱,构不构成犯罪。 说真的,有那么一瞬间,他周某人真的生出了这样的想法…… 但是想想对面是方大状,还是算了吧。 好好的活着,不好吗? “其实吧,你可以告诉那个观众,她的选择有两种,第一呢就是直接报警,按照敲诈勒索未遂来处理。” “第二呢就是给了钱,然后再报警,到时候会以敲诈勒索既遂来处理。” 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一句,那就是,敲诈勒索是行为犯,而不是结果犯! 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是什么呢? 顾名思义,行为犯,你只要有了这样的行为,那从理论上来说就构成了犯罪。 比如敲诈勒索罪,你只要有了敲诈勒索的行为,那就是犯罪。 而结果犯就不同了,是行为犯的对应方面,又称为实质犯。 就是说,你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构成要件所预定的犯罪结果,才会构成犯罪。 结果犯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故意杀人罪,必须造成了法定的结果,才会构成这个犯罪。 “未遂的情况下会减轻处罚,总之让人家自己决定吧。” 方大状说累了,很是满意地挂掉了电话,又收了周毅的红包,这才继续工作。 而这边,周毅则很快将咨询到的结果告诉了对面的关雁。 “报警?敲诈勒索?” 这边的关雁同样是一脸懵逼,周毅大概还能想到一点点,但是关雁,那是真的一点都没想到。 因为在正常人眼里,对方不就是威胁了一下,怎么就会构成犯罪了呢? 当然,周毅也说了,是否真的构成犯罪,还得看司法机关的判断。 还要看她怎么抉择,如果把钱给了,那或许真的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。 这个罪里面有很重要的一条,就是通过恶意威胁,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。 然后迫于这种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。 “对就是敲诈勒索,我可以告诉你,这是方大状说的,你的红包我也给了方大状,你自己想吧。” 居然是方大状做的咨询! 关雁开始犹豫了,对方威胁说给五千块,不给就去起诉她,她怕不怕,正常来说是不怕的。 因为自己的外卖被人偷,又不是说自己给他的。 但是对方在聊天中说了,说关雁是故意的,就是想害人,所以自己好像也应该……害怕? 这会儿关雁反倒有点羡慕周毅了,对方把人送进去毫不犹豫,而她则在考虑一些后果。 咋说呢,毕竟是邻居。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,手机又响了,一堆的照片发了过来,连带着的还有一条条语音。 打开看看,还是楼上的邻居,他这会发的是他儿子的嘴肿成香肠的样子。 点开语音,顿时一个怒吼响起。 “你就是故意的是吧,你知道是我儿子拿的外卖,所以你故意弄的那么辣,正常人会吃那么辣的吗?以前从来没有!” “还有,你是真的不给对吧,我告诉你,我已经去咨询律师了,就是应该你来承担责任!” “知道什么叫民事侵权吗?你赶紧的,要么过来交钱,要么把钱给我,否则,我今天就去起诉你!” “到时候你要赔的可就不是现在这点了,而且你这样子甚至是犯罪,知道吗?” “我是念大家都是邻居,所以才和你好说好商量,要是你还那样子,我告诉你,要是我报警了,你会吃不了兜着走!” 教你如何设置阅读页面,快来看看吧! “到时候坐牢就不太好看了!” 一句一句话听得关雁直愣神。 她有种错觉,好像这件事真的是自己做错了一样。 自己的外卖被偷了,别人吃出了问题,然后现在好像都是自己的错! 如果不是和阿毅提前咨询过,她都感觉这个世界没有法律了。 他们的脑子究竟是咋想的? 有那么一瞬间,关雁真的想回一句,你知道什么叫敲诈勒索不。 那既然这样了,就算了吧,人家好像根本没把自己当邻居,那自己又何必呢。 正如同生活中那些欠了你钱,然后在你极其困难时候都不还的“亲戚”。 男人嘛,大家都是好面子的,借出去钱了,都想着那是亲戚,顾着这点关系,还是不要张嘴要的好。 结果呢,人家好像拿了钱就忘还了,你就算是很困难了,各种暗示他,他都没有当回事。 等到你终于忍不住上门去要,换回来的却是人家的一句话,就这点钱你至于嘛! 你要撕破脸,人家更是不给,说都是亲戚,还巴巴地上门要钱。 什么?你的困难?人家根本不听。 所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