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情敌相见,分外眼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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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密的丛林,浓绿仿佛要滴落下来,层层叠叠的绿色,将整个森林打扮得尤为绮丽。
浓绿间,一个雪白娇嫩的身影,时隐时现。她,乌发及腰,淡灰色兽皮制成的小可爱,将她娇挺小巧的胸部,包裹得严严实实。诱人的盈白的腰线、可爱浑圆的肚脐,下面则是a字形的兽皮短裙,将她修长的美腿优势展露无遗。虽然针脚有些粗大,做工也就那么回事儿,可这身颇具时尚感的兽皮套裙,将那个纤细柔弱的人儿,衬托出一种原始的天然的美。
这个森林中的精灵,便是出门采药的林安儿。她这身俏丽的兽皮装,一在她手中诞生,便引来了“医疗站”数名女性的效仿。看来,爱美之心,自古有之,即使是原始社会的野人,也不例外。第二个穿上露脐兽皮装的,是安儿现在的小尾巴——小雪。
安儿在没穿越前,就喜欢打扮洋娃娃,帮娃娃做衣服穿。有了小雪这个模特,她自然不会资源浪费,当即给小女孩用兽皮做了吊带背心皮短裤,也是露脐的,穿在已经有了些肉肉的小女娃身上,卡哇伊恁~
在林安儿的带领下,医疗站救回来的五名大小女性,都不再光裸着上身,晃荡着两个大木瓜,走来走去了。有的嫌兽皮小背心热的,便用树叶串成背心的样式,挂在胸前,挡住了那诱人的胸器。
言归正传,林安儿这次出来采药,带了两个健壮的保镖——阿布和鹰叶。阿布肚子上的伤口,很强悍的在七天后彻底痊愈。鹰叶的身体,也调理到了最佳状态,本来骷髅一样的家伙,渐渐展露出他俊美的一面……
这两个家伙,不知道为什么,好像天生死对头一样,互相看着不顺眼。安儿知道,以前两个部落有冲突的时候,阿布和鹰叶作为两个部落的勇士,互相是有过交锋的,不过好像说是没有分出胜负高下。可那都是陈谷子烂芝麻的旧事儿了,现在都是一个部落的兄弟了,干嘛还乌眼鸡似的,一逮着空就互相用眼睛较劲儿?难道是原始人骨子里,都流淌着好斗的血液?
她哪里想到,导致两个人交恶的罪魁祸首不是别的,恰恰是她。史前原始人和强大的兽类有共通点,那就是地盘意识还比较强,。虽然安儿还未曾吐口,阿布已经把对方看做了自己的女人。
不是他臭屁,部落中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,还真找不出第二个,安儿若看不上他的话,别人更难得到她的欢心。阿布也觉察到,安儿似乎目前没有找男人的打算,他也就安心地守在她的身边,等待转正的那一刻。
谁知道,半路杀出个强力竞争对手——鹰叶!鹰叶在大鹰部落,那是数一数二的优秀狩猎勇士,长得又高大健壮,虽说因为生病瘦了些,那俊美的轮廓,立体的五官,修长的身形,都是吸引女人的必杀器。
这让阿布心中升起了无限危机感,他加紧了在安儿面前晃荡的频率。只要鹰叶出现在安儿面前,他总是防贼似的,在旁边盯着。他不是不想把安儿拉进怀里,使劲地亲密一番。可是,他知道安儿会抗拒,会因此好几天不理他,甚至避开他,那样的滋味,他尝过一次就不想再尝第二次了。
后知后觉的安儿,却以为是原始人的肾上腺素天生比较高,争勇斗狠是天性,一点都没把他的小心思看在眼里。
“叶,最近两天,都没见你捡人回来了。是不是大鹰那边的病控制住了?”安儿低头将一根牛蒡连根拔起,这可是好东西,嫩茎和叶子可以当蔬菜吃,根茎能够利尿,消积,祛痰止泻……上次童童小盆友吃积食了,就是用它治好的。
“这几天山谷中被抛弃的人越来越少了,我悄悄去部落看过,那里已经没人了……族长带大鹰族人迁走了!”鹰叶的眼神一暗,他永远不可能再回到曾经呆了近二十年的大鹰部落了。他们终究是被抛弃的一群……
安儿采药的动作一滞,语气中带着兴奋:“那不就代表着,过不了多久,我们就可以回部落了?”
因为怕病菌带回部落,林安儿带着这群被捡回来的病人,已经在临时的医疗站呆了快两个月了。开始的时候,是挺忙的,虽然有鹰红和小雪的帮忙,可那时候鹰叶捡回来的病人多,还有几个襁褓中的小婴孩。安儿又要采药,又要熬药,还得照顾病人,累得瘦了一圈儿。
阿布那个心疼啊,除了每天护送安儿采药,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努力猎杀野味、掏鸟蛋、捕鱼,想方设法帮安儿改善伙食。
病人在她的照顾下,陆陆续续的好起来,病愈的人渐渐地,也可以照顾正在生病的人了,安儿才慢慢闲了下来。现在被捡回来的病人,大小加起来有近二十个。那个充当医疗站的小山洞早就住不下了,他们就在山洞外用树枝,兽皮搭起小棚子暂住。
虽然吃住不愁,每当夜晚燥热得睡不着觉的时候,安儿就开始思念泰雅部落那个仿佛有空调的山洞来,想念乖巧听话的达儿,挂念受伤的老罗……她已经把那个山洞,当成了自己的家,泰雅的族人就是她想要守护的家人……
想到等所有的病人痊愈,她就能回“家”了,安儿心中不由涌上一阵阵抑制不住的兴奋。
安儿心情的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