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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四章 两心三肺之体,所向无敌之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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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头飞起,血泉喷涌!

孟长河抽出并拢如刀的手掌,紧紧攥住那颗仍在跳动的心脏。

像是握住成熟饱满的殷红桃子,轻轻一捏。

大股的血水噗呲冒出,浸透在五指之间。

黏糊的汁液溅在阴鸷面皮上,进一步刺激他内心的杀戮欲望。

身穿云鹰袍的缇骑尸身,无力地仰面倒下,眼中残留浓重的惊恐。

“多好的味道啊!原来杀人割草,竟是这般痛快!血神无上,诚不欺我!”

孟长河仰起头,用力捏爆手中的心脏,好似想要挤出更多血水。

滴答,滴答。

如饮美酒,醇香浓郁。

不多时,他的唇齿之间尽是殷红,眼中闪过迷醉之色。

仿佛食人的恶鬼罗刹,显得格外可怖。

呜呜呜,阴风阵阵,好似鬼哭神嚎,卷过凄冷泥地。

此处是黄泥大岗偏北的一条小路,约莫有三十余名云鹰缇骑从这里经过。

片刻不到的时间里,埋伏其中的孟长河就将这些人杀得一干二净。

他曾为北镇抚司的千户,只差一步就可以换血大成,铸成法体,武功境界自然不差。

尤其面对一帮云鹰缇骑,更是如屠夫杀鸡宰牛,没有任何难度可言。

“北镇抚司……呵呵,若非敖景欣赏那个泥腿子,故意打压,我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!”

孟长河心中愤懑,犹如火上添油,凭空窜起熊熊烈焰。

他当年扶持林碌那个蠢货,给自己四处敛财,积累兑换武道资粮。

想的是,早些晋升四重天,把与之竞争的周行风和徐应求踩下去。

再立下几次无可争议的大功劳,或者投靠朝中的几位公侯。

北镇抚司指挥使的宝座,极为可能会落到自己手里。

届时,成功摆脱严盛的操控,锦娘也不用再受辱。

只可惜,时运不佳,欠缺几分。

孟长河暗中买卖百户、总旗、小旗这些官位,已有七八年之久。

俗话说,夜路走多了,迟早撞到鬼。

谁能想得到,他会碰上那个桀骜不驯,蔑视上官的纪渊。

而且,不仅没有压服那个泥腿子,反而还走了天大的霉运。

莫名其妙被孤弘子和余东来牵连进去,沾上白骨道余孽的脏水。

最后惹来指挥使敖景的雷霆震怒,直接被夺去官身。

直接从高高在上的五品千户,跌下云端,成了金刀严府的赘婿。

受尽府中下人的背后议论,冷嘲热讽,以及各种羞辱。

念及于此,回忆种种。

孟长河胸膛起伏,怒火更烈。

他的双眸赤红,好似滴血。

“已经剪除两股了,还剩下几个小旗,倒也不急着杀掉,慢慢玩。”

他体会着这股怒气、杀意与凶戾,嘴角挑起残忍笑意。

默默运转内息,四肢百骸生出莫大的吸力。

每一寸血肉都像是活转过来,不断地叫嚣着饥饿。

皮膜胀起,筋肉蠕动,好似撑裂肌体,绽出几道狰狞的口子。

犹如嘴巴张开啃噬,将黏糊的血水、炸碎的肉块,统统吞吃进去。

这就是血神的恩赐!

无需什么资粮的供养!

因为,对于血神门徒而言。

众生万灵皆为牲畜,无一不可杀之,不可食之!

再者,每一次精彩而残暴的杀戮毁灭,都会得到血神的注视。

倘若表现得好,便能得到垂青与恩赐。

比起潜心苦修,效命朝廷,不知要胜过多少!

“只等杀尽这些杂鱼,差不多就能养出第二颗心脏了!

若摘下严盛的脑袋,剥皮拆骨,再添几分血罡之能,

真体就可大成!”

孟长河舔了舔嘴角,眼中浮现激动之色。

他所炼的血罡真体,大成之后。

可以脱胎换骨,生出两心三肺。

生机之强悍,堪称世间罕见。

即便被刀剑枭首,也能再活个一时半刻。

倘若推动到气海四境,凝练真罡入体。

号称,血罡不灭,生机不绝!

比起黑龙台那些需要昂贵功勋兑换的上乘绝学,更显强大与诡谲!

“就是不知道严盛那个老家伙,能否拖得住秦无垢!

赵无烈除掉纪九郎后,也许还会对我下手!

毕竟,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住秘密,做到万无一失……

哼哼,虽然血鹰卫没有登记在兵部名册上,但我手上有赵无烈的铁鹰令牌,这可做不了假!

如若交给北镇抚司,按照敖景的暴烈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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