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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湛不荒唐(1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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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厨房里翻找一遍后,决定做蜂蜜芥末口味和梅子酸甜口味。

在周朝以来,中国人就已经有食用芥末的习惯,用来搭配着生鱼片吃。春天,贵族爱蘸着葱沫吃鱼片,秋天则会多用黄芥末。这是用芥菜籽研磨而成,做成黄色的酱汁,萧靖用筷子挑了一些放嘴里,鼻子瞬间就通了。

“嗯。”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,“这个味道很猛嘛。”

老祖宗的东西丝毫不比他在霓虹国吃到的差。

黄芥末酱以三比二的比例添加蜂蜜,就能做出略甜的蜂蜜芥末酱。

另一份梅子口味的酱汁,当然是以青梅和饴糖为底味。酸溜溜的梅子擦成细丝,再小火熬软,其中加入大量糖,吃起来酸甜可口。

萧靖指点着黄胖子在熬梅子酱,青梅的酸甜香气非常清爽,飘得一屋子都是,不爱吃酸的恐怕闻到都牙软。嫌卖相不够好看,他还兑了少许面粉和樱桃汁,把果酱熬得更加浓稠,颜色也是红红的,看起来类似于糖醋肉的酱汁。

“香吧?”

除了炸鸡腿,秦王还让小太监炸了点鸡米花,蘸着这两种酱来吃。他大方地让帮厨的小太监都尝两块,说说味道如何。一时间厨房里的气氛热烈极了,那群小太监肚子里没油水,吃了点肉高兴极了,个个都拼命露笑脸给大王看。

“真好吃,我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。”

“大王,这两种酱比豆酱香好多!”

“我往日里最怕酸的,可这梅子这么一调,竟然也不怕酸了。”

“能不好吃嘛?也不看看大王这里面放了那么多糖!”

在这个年代,糖是个金贵的东西,即使在秦王的厨房里,也没有大量放糖的菜式。在旁边学习的黄胖子,被启发出糖的若干种使用方法,竖起了大拇指:“大王的巧思就是多,比小人做出来的酱强多了。”

难怪是大王呢,果然比他会吃多了。

秦王嘴馋,吃了两块鸡米花,胃口大开,肚子里更馋了。炸鸡腿已经难以满足他,他让人切下来的是手/枪腿,用葱姜蒜腌好冷藏了一夜。幸亏大王有专门用的冰窖,肉食放着也不担心会变质。

已经被腌过几个时辰后,手/枪腿入味极了,用鸡蛋调开了炸鸡面糊,这样吃起来才会酥脆。没有面包糠,萧靖让黄胖子把馒头烤干碾碎,杏仁黄色的馒头屑也是可以的!

眼看着油锅里的筷子周边,冒出了一圈小泡,萧靖一声令下:“油够热了,放炸鸡!”

“诺。”

早就立下心思偷师的黄胖子,头一个站在油锅旁边,把裹好馒头糠的手/枪腿慢慢滑进去锅里。他是何其有幸,能见证大王创造出“炸”这一种烹饪新技法!

鸡胸肉做成的鸡米花,可炸!肥嫩多汁的鸡腿,也可炸!

是的,在大秦这个古老的国家,逢年过节人们最爱的炸物,还没登上历史的餐桌。

贵族吃肉多以炙肉(就是烤肉的意思)和生鱼片为主,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?

一年到头说不定还见不着一粒肉碎呢!

所以孟子才说,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能吃一口肉,那已经是君主的仁政。在后世人看来也许觉得不可思议,但那也是孟子想象中的和谐社会,这大秦这儿压根还没能达到。

萧靖看着喷香的炸鸡腿,忍不住叹了一口气。若在他有生之年,街上的孩子都能吃一口古代版肯基基,那他的功劳就足矣跟尧舜相提并论了。

“果然,我真是个好父亲。”

他想象着扶苏吃着炸鸡腿时的样子,哪个熊孩子能抗拒炸鸡的魅力呢?

公子扶苏身为秦王的长子,能吃上鸡腿,不知道比多少大秦小孩要幸运得多了。

“我这儿没有鱼肝油和深海鱼,那就整点羊肝吃吧。”萧靖拿笔在竹简上记录下来,“秦朝有樱桃和柿子不?番石榴彩椒和草莓,这个年代的中原大地上应该还没有。”

感谢系统,他写出来的字被转化成政哥的笔迹,旁人瞧了也不会起疑。

按照政哥的记忆和生活习惯,他朝旁边的小太监横了一眼,很会看颜色的小太监立刻就上前了。小太监弓着背弯着腰,谄媚的样子显然是做惯的。

“你先叫两个奶娘喂好胡亥,然后再给寡人领路,寡人要去厨房瞧瞧。”

“诺。”

小太监有些疑惑,但依言照做。大王的主意多,从来不是他们这些小人物可以过问的。

秦王驾临宫中的厨房,可把做菜的大师傅们吓坏了!

“莫非是我们做的饭菜太难吃?”

“还是说有人在大王的饭菜里投毒?”

厨房里伺候的人一个个跪下来,都磕头磕得“嘭嘭”响,以为自己是哪儿不好触怒了大王。他们嘴里小声地喊着“饶命”,后背顿时吓得冒出一层汗。

秦王一怒,伏尸百万,流血千里,可不是假话!

萧靖看到这一幕,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,“系统,我有这么可怕吗?”

系统:“请宿主认清自己的身份,他们怕的是秦王政,不是你。”

“切,反正现在就是天老大我老二,我就是王!”

萧靖完全不在乎系统泼他冷水,他在厨房里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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